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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zhái ㄓㄞˊ

正文・寅集上宀部共6画
康熙字典

正文寅集上

宀部

6画

U+5B85

𡧪

宅的康熙字典

康熙字典原文

卷别 正文・寅集上 部首宀部

武英殿刻本: 第666頁,第4

同文書局本: 第281頁,第20

標點整理本: 第220頁,第2

古文: 𡧪

唐韻》:場伯切;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、《正韻》:直格切,𡘋音澤。
說文》:宅,所托也。
爾雅・釋言》:居也。〔疏〕謂居處也。
釋名》:宅,擇也,擇吉處而營之也。
書・禹貢》:四隩既宅。〈召誥〉:太保朝至于洛卜宅。又,《周禮・地官・大司徒》:以土宜之法相民宅,而知其利害,以阜人民。

又,所居之位亦曰宅。
書・舜典》:使宅百揆。又,〈立政〉:克用三宅三俊。〔註〕宅以位言,俊以德言。三宅,謂居常伯、常任、準人之位者。又,《禮・郊特牲・》:土反其宅。

又,定也。
書・康誥》:亦惟助王宅天命。〔註〕安定天命也。

又,宅兆亦曰宅。
禮・雜記》:大夫卜宅與葬日。

又,叶徒落切,音鐸。
詩・小雅》:其究安宅。叶上作。
大雅》:乃眷西顧,此維與宅。叶上廓、莫。

集韻》或作度。

卷目考證・寅集上 部首宀部

愛日堂藏本: 第156頁,第1

同文書局本: 第1644頁,第15

《周禮・地官・大司徒》以土宜之法相民宅,而知其利害,以阜人民。

謹照原文改辨十有二土之名物,以相民宅而知其利害。

注解

〔宅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寅集上,康熙部首是宀部

〔宅〕字拼音是zhái,上下结构,可拆字为宀、乇,五行属

〔宅〕字造字法是形声。从宀( mián ),乇( zhé )声。本义是住所;住处。

〔宅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 [zhái] ⑴ 住所,房子(多指较大的)⑵ 葬地,墓穴⑶ 居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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