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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ㄌㄧˇ

正文・辰集中木部共7画
康熙字典

正文辰集中

木部

7画

U+674E

李的康熙字典

康熙字典原文

卷别 正文・辰集中 部首木部

武英殿刻本: 第1223頁,第9

同文書局本: 第511頁,第11

標點整理本: 第457頁,第10

古文:

唐韻》、《正韻》:良以切;《集韻》:兩耳切;《韻會》:良士切,𡘋音里。
說文》:果名。〈素問〉:東方木也。
爾雅翼》:李,木之多子者。
𡌨》:李性難老,雖枝枯,子亦不細,其品處桃上。
詩・小雅》:投我以桃,報之以李。

又,《韻會》:世薦士謂之桃李。劉向《說苑》:樹桃李者,夏得休息,秋得其實焉;樹蒺藜者,夏不得休息,秋得其莿焉。世謂狄仁傑桃李皆在公門,正用此事。

又,《博雅》:行李,關驛也。

又,與理通。
左傳・僖十三年》:行李之往來。〈周語〉:行李以節逆之。
泊宅編》:李理義通,人將有行,必先治𧚌,如孟子之言治任──理亦治也。

又,星名。
史記・天官書》:熒惑爲李。〔徐廣註〕內則理兵,外則理政。

又,司理,𠛬官,亦稱司李。
前漢・胡建傳》:黃帝李治。
管子・法法篇》:臯陶爲李。又,檇李,春秋吳地。

又,姓。
風俗通》:伯陽之後。

卷目考證・辰集中 部首木部

愛日堂藏本: 第278頁,第1

同文書局本: 第1650頁,第13

《前漢・胡建傳》黃帝李治。

謹照原文治改法。

注解

〔李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辰集中,康熙部首是木部

〔李〕字拼音是,上下结构,可拆字为木、子,五行属

〔李〕字造字法是形声。从木,子声。本义是李树。

〔李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 [lǐ] ⑴ 落叶小乔木,果实称“李子”,熟时呈黄色或紫红色,可食⑵ 姓。⑶ 通“理”。(①古代狱官,法官。②道理,规律。③惩治。④星名。)

山的康熙字典解释由汉语国学网整理。山的解释内容参考開放康熙字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