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ㄙㄨˋ

卷三言部共12画
说文解字

卷三

言部

12画

U+8A34

桑故切

𧦡𧩯𧪜

訴的说文解字

《说文解字》(大徐本)

徐铉 (宋)

卷别卷三上反切桑故切頁碼75頁,第22

𧦡

異體𧩯、訴

𧦡告也。从言,㡿聲。《論語》曰:「訴子路於季孫。」

鉉注臣鉉等曰:厈非聲。蓋古之字音多與今異。如皀亦音香、釁亦音門、乃亦音仍,他皆放此。古今失傳,不可詳究。

𧪜

𧪜訴或从言、朔。

愬訴或从朔、心。

附注段玉裁注:「凡從㡿之字,隸變為厈,俗又為斥。」

《说文解字系传》(小徐本)

徐锴 (南唐)

卷别卷五反切桑祚反頁碼213頁,第1行,第1

愬告也。從言㡿聲。《論語》曰:「𧩯子路於季孫。」

反切………頁碼213頁,第1行,第2

訴或從言、朔。

反切………頁碼213頁,第1行,第3

訴或從朔、心。

《说文解字注》(段注本)

段玉裁 (清代)

卷别卷三上反切桑故切古音第五部頁碼398頁,第4許惟賢179頁,第14

愬告也。从言。㡿聲。

段注桑故切。五部。凡從㡿之字隷變爲厈。俗又譌斥。

《論語》曰:訴子路於季孫。

段注《憲問》篇文。

𧩯或从言朔。

𧩯或从朔心。

段注今《論語》作此。

白话解释

诉,告知,使他人知情。字形采用“言”作边旁,采用有所省略的“厈”作声旁。《论语》上说,“公伯寮向季孙诬告子路。” ,这是“诉”的异体字,字形采用“言”作边旁,“朔”作声旁。“愬”,这也是“诉”的异体字,采用“心”作边旁,“朔”作声旁。

字形解说

此字始見於篆文。篆文從言、斥聲;或體從言、朔聲;又從心、朔聲。隸書、楷書同篆文。「訴」字本義為告狀、控告,必需以言語進行,因此從「言」表義;從「斥」聲有兼義的功能,「斥」在文獻中多半有「責罵」、「指責」的意思,「告狀」、「控告」必需指責對方的錯誤,因此「訴」字從「斥」聲,應該有兼義的功能。各形在六書中都屬於形聲兼會意。

訴字的相关索引

#书籍索引
1汲古閣本第150頁,第14字
2陳昌治本第216頁,第2字
3黃侃手批第171頁
4說文校箋第104頁,第12字
5說文考正第97頁,第11字
6說文今釋第346頁,第1字
7說文約注第605頁,第1字
8說文探原第1399頁,第1字
9說文集注第513頁,第3字
10說文標整第62頁,第10字
11標注說文第105頁,第3字
12說文注箋第779頁,第3字
13說文詁林第3118頁【補遺】第16456頁
14通訓定聲第1868頁,第2字
15說文義證第214頁【崇文】第853頁
16說文句讀第298頁
17古字詁林第三冊,第108頁,第2字
18古字釋要第271頁,第3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