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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ㄅㄧˇ

正文・子集下匕部共2画
康熙字典

正文子集下

匕部

2画

U+5315

匕的康熙字典

康熙字典原文

卷别 正文・子集下 部首匕部

武英殿刻本: 第352頁,第1

同文書局本: 第152頁,第18

標點整理本: 第81頁,第40

唐韻》:𤰞履切;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:補履切;《正韻》:補委切,𡘋音比。
說文》:匕,相與比敘也,亦所以用取飯,一名柶。
玉篇》:匙也。
易・震卦》:不喪匕鬯。
詩・小雅》:有捄棘匕。〔註〕以棘爲匕,所以載鼎肉而升之于俎也。
三國志・劉先主傳》:先生方食,失匕箸。

又,匕首。
通俗文》:劒屬,其頭類匕,短而便用,故曰匕首。
史記・吳世家》:專諸置匕首于炙魚中,以刺吳王僚。
刺客傳》:荆軻至秦獻燕督亢地圖,圖窮而匕首見。〔註〕荆軻懷數年之謀而事不就者,尺八匕首不足恃也。劉向《說苑》:尺八短劒頭似匕。

注解

〔匕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子集下,康熙部首是匕部

〔匕〕字拼音是,独体字,五行属

〔匕〕字造字法是象形。从二匕,匕亦声。甲骨文字形,象汤匙形。汉字部首之一。本义是勺子。按:一说“匕”象反人形,“妣”之初文。

〔匕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 [bǐ] ⑴ 〔~首〕短剑。⑵ 古代指勺、匙之类的取食用具:“先主方食,失~箸”。

山的康熙字典解释由汉语国学网整理。山的解释内容参考開放康熙字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