方的说文解字
《说文解字》(大徐本)
卷别卷八下反切府良切頁碼第281頁,第9字續丁孫
方
併船也。象兩舟省、緫頭形。凡方之屬皆从方。
汸
方或从水。
附注按:方像耒,上短橫像柄首橫木,下長橫即足所蹈履處,旁兩短畫或即飾文。古者秉耒而耕,刺土曰推,起土曰方。
附注《說文新證》:「裘錫圭以為甲骨文、金文『亡』字,象刀之鋒芒,『方』字則為『亡』字之分化字,變圓形為橫筆,以表示『方圓』之義,『方』、『亡』二字聲近韻同。」
《说文解字系传》(小徐本)
卷别卷十六反切府昌反頁碼第713頁,第5行,第1字述
併船也。象兩舟省,總頭形也。凡方之屬,皆從方。
反切………頁碼第713頁,第6行,第1字述
方或從水。
《说文解字注》(段注本)
卷别卷八下反切府良切古音第十部頁碼第1614頁,第5字許惟賢第708頁,第6字
倂船也。
段注《周南》。不可方思。《邶風》。方之舟之。《釋言》及《毛傳》皆曰:方,泭也。今《爾雅》改方爲舫。非其義矣。倂船者,並兩船爲一。《釋水》曰:大夫方舟。謂倂兩船也。泭者,編木以爲渡。與倂船異事。何以毛公釋方,不曰倂船而曰泭也。曰倂船,編木其用略同。故俱得名方。方舟爲大夫之禮。詩所言不必大夫。則釋以泭可矣。若許說字。則見下从舟省而上有竝頭之象。故知倂船爲本義。編木爲引伸之義。又引伸之爲比方。子貢方人是也。《秦風》。西天之防。毛曰:防,比也。謂防卽方之假借也。又引伸之爲方圓,爲方正,爲方向。又假借爲旁。丄部曰:旁,溥也。凡今文《尙書》作旁者,古文《尙書》作方。爲大也。《生民》。實方實苞。毛曰:方,極畝也。極畝,大之意也。又假借爲甫。《召南》。維鳩方之。毛曰:方之,方有之也。方有之猶甫有之也。
象兩舟省總頭形。
段注兩當作㒳。下象兩舟倂爲一。上象兩船頭總於一處也。府良切。十部。《通俗文》。連舟曰舫。與許說字不同。葢方正字俗用舫。
凡方之屬皆从方。
方或从水。
章太炎说文解字授课笔记
方之引申為併,即比也(比方人物),方圓當作匚。
白话解释
方,相并的两只船。字形下部像两个“舟”字省略合并成的样子,字形上部像两只船总缆在一起的样子。所有与方相关的字,都采用 “方”作边旁。“汸”,“方”的异体字采用“水”作边旁。
字形解说
甲骨文之,由「(ㄨㄟˊ wéi)之省形」和「人」構成,會以人居邑中,而以「方國」為本義(《文字析義》,P.691)。另一例作,其「」也是「之省形」。因此,二形同意。金文第一例承於甲文第二例,甚為明顯;第二例之,是「」之異構,似更近於「」形。戰國文字之,承於甲文第二例,以及金文第一例,而略失其形。篆文作,其「之省形」訛變為「」,「人」又訛變為「」,以致頗失其形。字經隸書,體變作,近似甲文第二例和戰國文字之形;另一例作,體變過甚,大失其形。楷書「方」承於隸書第一例以定體。以上諸形,都由「之省形」和「人」構成,又和、人二字沒聲音關係,所以在六書中屬於異文會意。
方字的相关索引
# | 书籍 | 索引 |
---|---|---|
1 | 汲古閣本 | 第553頁,第6字 |
2 | 陳昌治本 | 第705頁,第5字 |
3 | 黃侃手批 | 第537頁 |
4 | 說文校箋 | 第360頁,第5字 |
5 | 說文考正 | 第340頁,第5字 |
6 | 說文今釋 | 第1226頁,第1字 |
7 | 說文約注 | 第2095頁,第1字 |
8 | 說文探原 | 第4276頁,第1字 |
9 | 說文集注 | 第1813頁,第3字 |
10 | 說文標整 | 第219頁,第5字 |
11 | 標注說文 | 第350頁,第16字 |
12 | 說文注箋 | 第2920頁,第3字 |
13 | 說文詁林 | 第8606頁【補遺】第17290頁 |
14 | 通訓定聲 | 第3660頁,第1字 |
15 | 說文義證 | 第738頁【崇文】第2949頁 |
16 | 說文句讀 | 第1154頁 |
17 | 說文新證 | 第685頁,第1字 |
18 | 章授筆記 | 第358頁,第4字 |
19 | 古字詁林 | 第七冊,第721頁,第2字 |
20 | 古字釋要 | 第821頁,第5字 |